车险保障范围分为交强险(强制)和商业险(自愿)两大部分。
1. 交强险(国家强制)
仅赔偿第三方(不含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)的损失,不赔自己车和车上的人。
死亡伤残赔偿:丧葬费、死亡补偿金、残疾赔偿金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。
医疗费用赔偿:医药费、诊疗费、住院费、后续治疗费、营养费等。
财产损失赔偿:第三方车辆、物品等直接损失。
*注:具体赔付受责任限额约束(无责/有责限额不同)。
2. 商业险(核心主险)
车损险: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。涵盖碰撞、倾覆、火灾、爆炸、雷击、暴风、暴雨、洪水、冰雹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。改革后已整合盗抢、自燃、玻璃单独破碎、发动机涉水、不计免赔、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项责任,无需单独投保。
第三者责任险(三者险):补充交强险,赔偿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保额可选(如100万-300万),应对重大事故赔偿缺口。
车上人员责任险(座位险):赔偿本车驾驶员及乘客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,遵循“跟车不跟人、有责才赔”原则。
3. 常见附加险(部分已并入车损险)
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:三者险或座位险中,赔付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费用,建议附加。
公司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支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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